〈老師誘導學生參觀藝文展覽培養藝文細胞〉
頃讀貴刊二月十二日〈學習不是為了分數,如此參觀可得到什麼?〉一文,我有不同的經驗與感受。 我是高中國文教師,在一學期中約安排三、四次,請學生利用時間參觀藝文展,或欣賞維也納交響樂團的元旦演奏轉播之類的活動 ,宣布此項作業時,對該項展覽、音樂會先有背景的介紹,或給與書面資料,提高學習意願及欣賞的能力。欣賞後不必交報告、心得,也不必拿票根、或拍照存證,凡做此「作業」者登記一次平常分數一百 分,不做此「作業」亦可。起初不免有同學問:「真的不要交票根、報告?那老師怎麼知道我去了呢?」我說:「當老師尊重你、信任你時,你更應該學會尊重自己。」我相信這項作業,也讓學生體會了尊重與信任。
實施這個辦法之前,我反複思索很久,平日教學生不要做「分數雞」(相對於肉雞、蛋雞而言),如今卻以分數「誘拐」學生欣賞展覽、音樂會,是否矛盾?其實,過猶不及,以平常心來看,分數是學生學習效果的評量,對於沒有從事藝文活動 習慣的學生,看了一場好展覽,聆聽一場世界級的音樂會,就是做了一份好作業,給予一個「鼓勵性 」的一百分,又何妨?況且一學期三、四次佔平時分數的比例亦不高。
由高一起學生欣賞展覽後,慢慢嚐到了故宮、歷史博物館、北美館的「宗廟之美」,往往「自作主張」結伴看展覽去,並在週記裡向我推薦,而且不會向我要一百 分。上了大學後還E信給我,說:「感謝老師讓我在高中培養了看展覽、讀好書的習慣,請老師向學妹推薦好展覽、好書時別忘了告訴我。還有上禮拜我聽了XX的演講,很過癮!老師你也可以.......」
忝為人師,雖做不到「循循然善誘人,博我以文,約我以禮」,然心嚮往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