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與陳伯之書〉是「口水戰」的文宣 徐茂瑋
摘要
本文主旨在於探索〈與陳伯之書〉一文中的論述是否與史料相符?或者只是作者的吹噓、恫嚇,如此,〈與陳伯之書〉豈不就像是現代選舉中的「口水戰」文宣?甚至,我懷疑〈與陳伯之書〉能感動
陳伯之而使之投降嗎?
我從以下幾個角度探討之:一.檢驗〈與陳伯之書〉對梁武帝蕭衍的推崇,對北魏王室的批判。二.臨川王宏是怎樣的人?與〈與陳伯之書〉的敘述是否相符?三.檢驗史料記載的陳伯之與〈與陳伯之書〉的敘述是否相符?四.〈與陳伯之書〉中犯了推理謬誤及恫嚇之處。結論中則歸納上述檢驗的結果。
關鍵字:與陳伯之書、陳伯之、梁武帝、臨川王宏、丘遲
緒論
丘遲的〈與陳伯之書〉是篇勸降的千古名文,該文的藝術價值、寫作技巧之高明已有公論。文中華夷之辨、正邪之分,似乎「義正辭嚴,大義凜然」。然而,如由史料來考其言的虛實,則何如?本文即由此角度來檢驗〈與陳伯之書〉是否如現代選舉中的「口水戰」文宣?自居高道德而刻意醜化對方,當對手以同樣的內容反唇相譏時,是否也是「義正辭嚴,大義凜然」呢?尤其該文善用對比技巧,刻意凸顯魏的不當,強調梁朝的正義、道德與正統,但是,這些對比的內容能禁得起檢驗嗎?
本文將以:一.「檢驗〈與陳伯之書〉對梁武帝蕭衍的推崇、北魏王室的批判」、二.「『蕭娘』──臨川王宏」、三.「檢驗陳伯之」、四.「〈與陳伯之書〉中推理謬誤及恫嚇者」、五「結論」,五部分來探討〈與陳伯之書〉文中的論述,是否屬實、合理。 就本文的論點而言,我們當以武帝天監五年(西元五O六年,丘遲作〈與陳伯之書〉),相關的人物、時事、條件,做為檢驗的依據。但是,在蒐集及判定史料上很難如此精確地切割一個時代,因之,我在尺度上不得不放寬,甚至以其一生的總評論拿來檢驗這一事件。然而,在拿捏上則力求避免失之於苛刻,及「事後諸葛亮」的偏頗。
本文能完成的主要關鍵之一──全文檢索。藉由陳郁夫先生的故宮【寒泉】古典文獻全文檢索資料庫,http://210.69.170.100/s25/index.htm以及中央研究院漢籍電子文獻,http://www.sinica.edu.tw/ftms-bin/ftmsw3,檢索《二十五史》、《資治通鑑》,方能掌握較完整的史料,若非此先端科技及前輩的植樹庇蔭,恐怕得如胡適先生窮數年的精力以檢索之!
本人才疏學淺,又斗膽橫闖史家領域,在引用史料、治學方法及論理上,如有疏漏、不當之處,敬請不吝指正!
本文
壹.檢驗 〈與陳伯之書〉對梁武帝蕭衍的推崇、北魏王室的批判
一.〈與陳伯之書〉對梁武帝蕭衍的推崇
〈與陳伯之書〉中提到梁武帝計三處:
聖朝赦罪責功,棄瑕錄用,推赤心於天下,安反側於萬物。
主上屈法申恩,吞舟是漏。
當今皇帝盛明,天下安樂。
在君主專制時代,為文提到當朝天子當然是不敢有負面的評語(諷諫之文例外)。因此〈與陳伯之書〉對梁武帝的稱譽未必是真心話,然而,我們還是不妨檢驗之。
我們先看丘遲作〈與陳伯之書〉之前後,可謂戰亂、天災連連:
(一)梁建國之前,蕭衍征戰,士民男女死亡無數。其中較著者有二:齊和帝中興元年(西五O一年),蕭齊東昏之亂,蕭衍領兵攻郢城,圍攻兩百 餘日,城破後,城中近十萬人口,死十之七八,「積屍床下而寢其上,比屋皆滿。」再者,蕭衍攻建康城,大戰於朱雀航(航即橋),士卒土崩,赴淮河死者無數,積尸與航(橋)等,後至者乘之而濟。
(二)梁武天監元年(西元五O二年),江東大旱,米斗五千,民多餓死。
(三)南北戰爭再起──始於天監二年,至天監十五年淮堰崩潰才結束。(注一)
再由總的來說,南北朝連年征戰,且宋、齊多昏暴之君,唯獨梁武帝崇尚學術,天監 四年(西元五O五年)設立五經博士,天監七年(西元五O八年)正式建立國學,且梁武帝父子在文學上的成就幾乎可媲美曹操父子,梁武帝的長子昭明太子更以《昭明文選》留名青史。錢穆於《國史大綱》云:「獨有一蕭衍老翁,儉過漢文,勤如王莽,可謂南朝一令主。」王夫之於《讀通鑑論》亦云:「梁氏享國五十年,天下且小康焉。」雖有錢穆、王夫之的讚譽,然而在南朝中梁武帝統治的期間,人民的生活應當只是比宋、齊、北魏統治之下幸福些,因為,錢穆又說:「史稱梁武敦尚文雅,疏簡刑法,優假士人太過,牧守多侵漁百 姓。」如:臨川王宏、卲陵王綸(梁武帝六子)、武陵王紀(梁武帝八子)、曾任五郡太守的魚弘都是橫征暴斂,欺壓百 姓者。梁武帝篤信佛法,慈悲為懷,頻頻大赦,縱容邪惡,官鍼不振,法紀不綱,梁武帝的確是「屈法申恩,吞舟是漏」,所造成的結果是縱容屬下欺凌百 姓。再加上僧尼不事生產卻擁有龐大資產,正如郭祖深曰:「都下佛寺五百餘所,窮極宏麗。僧尼十餘萬,資產豐沃。」(見《南史循吏郭祖深傳》)這些不全都是百 姓所供養的?
總之,稱讚梁武帝「安反側於萬物」,「當今皇帝盛明,天下安樂」是否太過?至於「聖朝赦罪責功,棄瑕錄用」則是絲毫不假,納降畢竟是獲勝的捷徑。
注一:天監十三年,蕭衍接受魏降將王足建議,發動 兵、民二十萬人,在鍾離築淮堰,稱「浮山堰」,使淮水倒灌壽陽。天監十五年四月築成,九月,淮水暴漲,淮堰突然崩潰,其聲如雷,聞三百 里,緣淮城戍村落十餘萬口皆漂入海。*回原文
二.〈與陳伯之書〉對北魏王室的批判
〈與陳伯之書〉:「況偽孽昏狡,自相夷戮,部落攜離,酋豪猜貳。」
此段文字對北魏王室的批判固是屬實,然而,反過來檢察梁王室,則相去不遠!
蕭衍之父蕭順之為齊高帝族弟,與齊高帝少而款狎,齊高帝得天下,蕭順之居功甚偉。齊武帝嘗指蕭順之謂豫章王嶷曰:「非此翁,吾徒無以致今日。」蕭衍與齊宗室同宗,而且又世代為齊之重臣,蕭衍之篡齊,不亦為「偽孽昏狡,自相夷戮,部落攜離,酋豪猜貳。」?
臨川王宏二次涉嫌謀弒武帝。侯景之亂,臨賀王正德共謀叛逆,湘東王繹、河東王譽、桂陽王慥諸王,先藉口援兵未集延宕出兵,後互相殘殺。這些正是「偽孽昏狡,自相夷戮,部落攜離,酋豪猜貳。」無怪乎王夫之於《讀通鑑論》評道:「父子兄弟之恩,至於武帝之子孫而絕滅無餘矣。」認為是武帝的「慈而無節,寵而無等,尚婦寺之仁,施禽犢之愛」,令諸子陷溺。
貳.「蕭娘」──臨川王宏
〈與陳伯之書〉中云:「中軍臨川殿下,明德茂親,總茲戎重,弔民洛汭,伐罪秦中。」
就「明德茂親」而論,臨川王宏是文帝第六子,武帝的親兄弟,自是「茂親」。然而「明德」而言,則大相逕庭,臨川王宏在軍事上:懦弱無能,被魏軍譏為「蕭娘」;在財貨上:恣意聚斂,府藏錢三億餘萬,布絹絲綿漆蜜伂氐瓥f,但見滿庫,不知多少;在待民上:放高利貸,奪民田宅、邸店,直至武帝制止,此後貧民不復失居業;在美色上:除寵幸有國色的愛妾江無畏外,沉湎聲色,侍女千人,皆極綺麗;在忠君上:二次涉嫌謀弒武帝失敗,武帝皆寬宥之。(其中一次,與武帝女永興公主私通,因此謀弒逆,答應成功後立永興公主為皇后。此又為亂倫。)
臨川王宏在上述這麼多缺德無能的事跡中,與本文關係最密切的是他的軍事能力。
武帝天監四年(西元五O五年),武帝命宏都督諸軍北伐。宏以武帝之親兄弟,所領器械皆最精新者,軍容之盛大,魏人以為百 數十年所未之有。擁有如此大軍,其戰功只有陳伯之在天監五年三月投降,獲梁城,宏便不敢進軍。北軍以歌譏之「蕭娘」。《南史》記載:「九月,洛口軍潰,宏棄眾_走。其夜暴風雨,軍驚,宏與數騎逃亡。諸將求宏不得,_散而歸。棄甲投戈,填滿水陸,捐棄病者,強壯僅得脫身。宏乘小船濟江,夜至白石壘,款城門求入。臨汝侯登城謂曰:『百 萬之師,一朝奔潰,國之存亡,未可知也。恐姦人乘間為變,城門不可夜開。』宏無辭以對,乃縋食饋之。」
宏的洛口兵敗,證明宏的膽怯與毫無軍事才略。更有趣的是,陳伯之竟是先於天監 五年二月,破宏手下昌義之於梁城後,才在三月降宏。當陳伯之於九月知宏之兵敗,不知有何感想?不過當時,武帝已不再使陳伯之出當邊鎮,也無由再叛了!
一.陳伯之其為人──盜賊出身、投機猶疑、目不識書而愚昧、殘暴、反覆無常
盜賊出身:陳伯之十三、四歲時,喜愛帶獺皮帽,隨身攜帶刺刀,常偷割鄰里成熟的稻子。曾經被主人發現,斥喝他:「楚子莫動 !」陳伯之竟然說:「君稻幸多,取一擔何苦。」主人將要制止他,陳伯之便拔出刺刀,刺擊之,主人懼怕而逃走,陳伯之就慢慢地挑著稻子回去。成人後,在鍾離為劫盜,左耳被人砍掉。
投機猶疑:東昏侯命陳伯之鎮江州,據守尋陽,聲援吳子陽,以對抗蕭衍。齊和帝中興元年(西元五0一年),子陽戰敗,蕭衍派蘇隆之勸陳伯之投降,將以安東將軍、江州刺史任用陳伯之,以徐州刺史任用其子虎牙。陳伯之雖答應,但卻要求「大軍不必突然下來尋陽。」蕭衍知道陳伯之仍猶豫不決,乃兵分兩路逼迫,陳伯之才投降。同年十月,建康城尚未平定,陳伯之屯守西明門,每當城中有降人出來,陳伯之往往與其耳語。蕭衍恐怕陳伯之圖謀翻覆,正巧東昏侯的將軍鄭伯倫來降,蕭衍使鄭伯倫告訴陳伯之,說道:「城中忿卿,欲遣信誘卿以封 賞,須卿復降,當生割卿手足;卿若不降,復欲遣刺客殺卿。宜深為備。」陳伯之因此懼怕,暫時無二心。
目不識書而愚昧:陳伯之目不識書,處理公文得依賴典籤為其閱讀及書寫,陳伯之只會核批畫行,所以與奪的大權掌握在典籤手中。武帝天監 元年(西元五O二年),陳伯之任梁朝江州刺史,鄧繕、褚緭、朱龍符......等人,就是利用陳伯之的愚闇,恣行姦險,刑政上的主權全被他們把持,甚至慫恿陳伯之叛梁。
殘暴:武帝天監元年(西元五O二年),陳伯之叛梁,程元沖起兵對抗陳伯之,尋陽張孝季從之。程、張失敗,陳伯之追張孝季不得,得張孝季母郎氏,蠟灌殺之。
反覆無常:陳伯之是個反覆無常的人,數年之間投降了三次: (一)和帝中興元年(西元五O一年),陳伯之由齊降梁。 (二)武帝天監元年(西元五O二年),陳伯之由梁降魏。 (三)武帝天監五年(西元五O六年),陳伯之由魏降梁。
二.〈與陳伯之書〉對陳伯之的讚許
〈與陳伯之書〉中稱讚陳伯之是:
「將軍勇冠三軍,才為世出...立功立事,開國稱孤...勳重於當世...」
我們且來檢驗陳伯之的戰績:
(一)首度戰功(陳伯之在齊)──明帝建武元年(西元四九四年) 《梁書.陳伯之列傳》云:「齊安陸王子敬為南兗州,頗持兵自衛。明帝遣廣之討子敬,廣之至歐陽,遣陳伯之先驅,因城開,獨入斬子敬。又頻有戰功,以勳累遷為冠軍將軍、驃騎司馬,封 魚復縣伯,邑五百戶。」
(二)魏齊淮水爭奪戰(陳伯之在齊)──東昏侯永元二年(景明元年.西元五OO年)
甲.齊豫州刺史蕭懿攻魏,命驃騎司馬陳伯之將水軍泝淮而上,以逼壽陽,軍於硤石(今桐城縣北)。魏將奚康生、彭城王勰、王肅大破陳伯之等,進攻合肥。
乙.同年六月,陳伯之再攻壽陽。八月,魏彭城王勰,與汝陰太守傅永,擊陳伯之於肥口,大破之,斬首九千,俘獲一萬,陳伯之遁走,淮南遂為魏所有。
(三)陳伯之由齊降梁──和帝中興元年(景明二年.西元五O一年)。 陳伯之被蕭衍大軍所逼,未戰而降。
(四)陳伯之由梁降魏──武帝天監元年(西元五O二年)。 陳伯之受鄧繕、褚緭、戴永忠、朱龍符諸小人蠱惑,以為「臺家府庫空竭,無復器仗,三倉無米。此萬世一時,機不可失。」假蕭寶夤之名反(時蕭寶夤已降魏),豫章太守鄭伯倫起兵拒守,蕭衍遣王茂討伐,陳伯之裡外受敵,遂敗走,與虎牙、褚緭奔魏。
(五)武帝天監三年(西元五O四年),魏江州刺史陳伯之破蕭衍征虜將軍趙祖悅於關東。次年夏,除陳伯之光祿大夫,虎牙遷前軍將軍。
(六)武帝天監五年(西元五O六年),魏平南將軍陳伯之破蕭衍徐州刺史昌義之於梁城。三月庚寅,陳伯之二度降梁。 綜合上述戰績,陳伯之三勝三負,一次未戰即降梁,一次雖勝也降梁。如果要稱陳伯之「勇冠三軍,才為世出......立功立事......勳重於當世......」恐怕是言過其實,然陳伯之也非全然的懦弱無能之輩,只是個投機狡獪,欠缺 宏觀時勢智慧的武夫罷了!
三.陳伯之在梁、魏所受待遇的對比:
(一)〈與陳伯之書〉:「昔因機變化,遭遇明主,立功立事,開國稱孤,朱輪華轂,擁旄萬里,何其壯也!如何一旦為奔亡之虜,聞鳴鏑而股戰,對穹廬以屈膝,又何劣邪?」 陳伯之在齊時,受命任假節、督前驅諸軍事、豫州刺史,平西將軍(注二)征討蕭衍,蕭衍以安東將軍(二十一班,注三)、江州刺史(州刺史,二千石),誘降。陳伯之降梁後進號鎮南將軍(二十二班)。待建康城平,再進號征南將軍(二十三班),封 豐城縣公(位視三公,班次之),邑二千戶,還鎮江州。的確是「開國稱孤,朱輪華轂,擁旄萬里,何其壯也!」
然而,陳伯之由梁降魏,據《梁書》:「魏以伯之為使持節、散騎常侍(梁視同侍中,第十二班;魏從三品)、都督淮南諸軍事、平南將軍、光祿大夫、曲江縣侯。(案:《魏書》則載「曲江縣開國公」)」與陳伯之在梁的官職相較並不遜色(注四),我們也沒讀到可以佐證陳伯之「聞鳴鏑而股戰,對穹廬以屈膝」的史料。
(二)〈與陳伯之書〉又云:「今功臣名將,雁行有序。佩紫懷黃,讚帷幄之謀;乘軺建節,奉疆埸之任。並刑馬作誓,傳之子孫。將軍獨靦顏借命,驅馳氈裘 之長,寧不哀哉!」 前半自詡梁朝文臣武將的得意,後批判陳伯之「靦顏借命」,其實以此砲火反擊梁,並無不當,都是半斤八兩。
反而是陳伯之再度降梁時,就受委屈了。先是「以(陳伯之)為使持節、都督西豫州諸軍事、平北將軍(二十班)、西豫州刺史,永新縣侯(位視孤卿、重號將軍、光祿大夫,班次之),邑千戶。」尚未上任,改為「通直散騎常侍(梁.視中丞十一班;魏.四品下)、驍騎將軍(梁.十一班),又為太中大夫(梁.十一班,無員,以養老)。」奪了陳伯之的軍權,置於閒散位置,防止他再叛變。陳伯之此次來不及通知其子虎牙,虎牙在魏被殺,幸虧陳伯之尚有留在魏的兒子未受誅滅。此後,陳伯之居梁,久之,死於家。
注二:南北朝戰事頻仍,重軍事輕民政,州郡官皆以軍人武吏任之,故官銜如此。*回原文
注三:本節( )中的班次是筆者加的案語。梁武受命之初,官班多同宋、齊之舊。天監 七年改為十八班,班多者為貴。詔以將軍之名,有司奏置一百二十五號將軍,凡二十四班,班多者為貴。*回原文
注四:如真要精確的比較陳伯之在梁、魏所受待遇之優劣,勢必要由實權、俸祿、知遇伂戊v一評估,事隔一千五百 年,不可能有這麼細膩的比較,只能在職務、爵位的高低,做約略的評比。*回原文
四.陳伯之由梁降魏的經過:
〈與陳伯之書〉:「尋君去就之際,非有他故。直以不能內審諸己,外受流言,沉迷猖獗,以至於此。」
陳伯之目不識書,所以他的資訊來源中,「書面資料」便得依賴他人代為閱讀,當時陳伯之為小人包圍。起因於蕭衍知鄧繕、朱龍符等人,乘陳伯之的愚闇,恣行姦險,蕭衍欲除去鄧、朱二人。陳伯之非但不聽命,且聽信鄧繕所言:「臺家府庫空竭,無復器仗,三倉無米。此萬世一時,機不可失。」遂藉蕭寶夤之名反,失敗奔魏。陳伯之的確是「直以不能內審諸己,外受流言,沉迷猖獗。」
五.陳伯之家屬在梁未受迫害
〈與陳伯之書〉:「將軍松柏不翦,親戚安居,高臺未傾,愛妾尚在;悠悠爾心,亦何可言!」
在史料中的確沒有讀到,陳伯之的家人在梁受到迫害的資料,此段敘述當是可信。而且,我以為丘遲這番話,表面上是向陳伯之討人情,表現梁素來之寬厚,事實上,隱然有「我可以誅滅你族人」的威脅。
六.蓋棺論陳伯之
《梁書.陳伯之列傳》:「史臣曰:陳伯之小人而乘君子之器,盜又誣而奪之,安能長久矣。」
《南史.陳伯之列傳》:「論曰:陳伯之雖輕狡為心,而勇勁自立,其累至爵位,蓋有由焉。及喪亂既平,去就不已,卒得其死,亦為幸哉。」
陳伯之一生無賴、愚闇、反覆,被《梁書》評為小人,也不為過。《南史》的評論贊其「勇勁自立」,為他慶幸「卒得其死」,我以為是比較厚道、客觀。
一.〈與陳伯之書〉:「夫以慕容超之強,身送東市;姚泓之盛,面縛西都。故知霜露所均,不育異類;姬漢舊邦,無取雜種。北虜僭盜中原,多歷年所,惡積禍盈,理至燋爛。況偽孽昏狡,自相夷戮,部落攜離,酋豪猜貳。方當繫頸蠻邸,懸首藁街;而將軍魚游於沸鼎之中,燕巢於飛幕之上,不亦惑乎?」
從慕容超、姚泓敗於劉裕的兩個例子,便推出「故知霜露所均,不育異類;姬漢舊邦,無取雜種。」的結論,不但不合邏輯,還是「沙文主義」。如果我們舉出十個胡人打敗漢人的戰役,可否推出「故知霜露所均,不育姬漢」的結論?下文的「北虜僭盜中原,圪不亦惑乎?」一樣是氣勢十足,卻禁不起史實與理性 檢驗的恫嚇。
二.〈與陳伯之書〉:「白環西獻,楛矢東來;夜郎滇池,解辮請職;朝鮮昌海,蹶角受化。唯北狄野心,倔強沙塞之間,欲延歲月之命耳。」
《梁書.列傳四十八諸夷》中的確記錄,許多邊陲、海外、遠方的大、小國來請職、進貢的。然而,翻閱《二十五史》,何朝無之?下文的「唯北狄野心,倔強沙塞之間,欲延歲月之命耳。」只能視之為嚇唬人的文宣戰了。
透過史料的檢驗,可歸納如下:
一.〈與陳伯之書〉中屬於「自吹自擂」而與史料幾乎相反者:
(一)稱臨川王宏:「中軍臨川殿下,明德茂親,總茲戎重,弔民洛汭,伐罪秦中。」
(二)稱陳伯之:「將軍勇冠三軍,才為世出......勳重於當世......
二.〈與陳伯之書〉中屬於「自吹自擂」而與史料還有相當距離者:
(一)推崇梁武帝:「聖朝赦罪責功,棄瑕錄用,推赤心於天下,安反側於萬物。......當今皇帝聖明,天下安樂。」
三.〈與陳伯之書〉中雖大致符合史料,卻是刻意自我膨脹或醜化對方(其實自己一樣醜)的「口水戰」:
(一)批判北魏王室:「況偽孽昏狡,自相夷戮,部落攜離,酋豪猜貳。」
(二) 「昔因機變化,遭遇明主,立功立事,開國稱孤,朱輪華轂,擁旄萬里,何其壯也!如何一旦為奔亡之虜,聞鳴鏑而股戰,對穹廬以屈膝,又何劣邪?」
(三) 「今功臣名將,雁行有序。佩紫懷黃,讚帷幄之謀;乘軺建節,奉疆埸之任。並刑馬作誓,傳之子孫。將軍獨靦顏借命,驅馳氈裘 之長,寧不哀哉!」
(四) 「白環西獻,楛矢東來;夜郎滇池,解辮請職;朝鮮昌海,蹶角受化。唯北狄野心,倔強沙塞之間,欲延歲月之命耳。」
四.〈與陳伯之書〉中符合史料,且非「口水戰」者:
(一)「尋君去就之際,非有他故。直以不能內審諸己,外受流言,沉迷猖獗,以至於此。」
(二) 「將軍松柏不翦,親戚安居,高臺未傾,愛妾尚在;悠悠爾心,亦何可言!」
五.不合邏輯者:
(一) 「夫以慕容超之強,身送東市;姚泓之盛,面縛西都。故知霜露所均,不育異類;姬漢舊邦,無取雜種。」
一篇膾炙人口的招降名文,經過以上檢驗,文章內容的真實性,竟與史料之間有相當的出入。行文至此,我們再回頭探究,南北朝文官武將的節操。王夫之云:「魏、晉 以降,臣節隳,士行喪,擁新君以戕舊君,旦比肩而夕北面,居之不疑,而天下亦相與安之久矣。」(《讀通鑑論.齊高帝.三》)變節、叛逃、招降是南北朝戰爭中不斷上演的戲碼,不獨陳伯之反覆無常,令梁武帝困餓幽辱至死的侯景,是從東魏投西魏,再降梁,最後又叛梁,梁之朝祚至侯景以後,不過苟延殘喘。招降、納降固可討現成便宜,也可能引狼入室,梁武帝即未聽朝臣諫阻而納侯景,埋下禍根。
投降在當時既是常有的事,招降也就不那麼難了!更何況,陳伯之目不識書,當他聽著:「暮春三月,江南草長,雜花生樹,群鶯亂飛。見故國之旗鼓,感生平於疇日;撫弦登陴,豈不愴悢?所以廉公之思趙將,吳子之泣西河,人之情也,將軍獨無情哉?」能有多少感動
?(這麼難的駢文,典籤恐怕還得翻譯成口語。)
史學上、文學史上許多人皆以為,陳伯之是受〈與陳伯之書〉感動而投降。國立編譯館高中國文第六冊〈與陳伯之書〉一文的題解則曰:「書中責之以義,曉之以理,動
之以情,誘之以利,威之以勢,詞語婉轉而氣勢充盈,使悍將幡然來歸。作者深識規勸與說理分寸,筆下委曲盡致,入情入理,言辭誠懇,動
人肺腑。」諸君!您以為然否?或者,陳伯之是被蕭宏的大軍嚇壞了?
王夫之(民74) 讀通鑑論 臺北 里仁
司馬光(民74) 新校標點資治通鑑 臺北 宏業出版
姜文奎(民76) 中國歷代政制考 臺北 國立編譯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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錢穆(民79) 國史大綱 臺北 國立編譯館
◎本文獲台北市第一屆教育行動 研究成果論文發表高中組佳作(民國八十九年九月於北女發表